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气象局关于做好2023年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升放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升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事中事后安全监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升放气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升放气球活动必须由具有《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即升放气球单位)按照规定经县气象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升放,严禁未经审批许可或无资质的单位、个人擅自升放气球。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提前3天、升放系留气球应提前2天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二、经县气象部门审批许可的升放气球活动,升放气球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实施,杜绝违章操作。升放气球活动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县气象主管机构。
三、利用气球开展各种庆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即活动主办方),不得雇请无《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升放气球。
四、对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升放气球未经县气象部门审批许可的、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的、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未安排专人值守的,将依法对升放气球的单位、个人以及利用气球开展活动的主办方予以处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0826-621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