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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头部-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人民政府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来源: 点击量 :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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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已修订,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的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2重大事件(Ⅱ级)

        2.3较大事件(Ⅲ级)

        2.4一般事件(Ⅳ级)

        3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

        3.2成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现场组

        3.3成立医院院内医疗救治组

        3.4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3.5成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后勤保障组

        3.6成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专家组

        3.7应急联动机制

        4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1.1突发事件医疗救援I至III级响应

        4.1.1.1I至III级响应的启动

        4.1.1.2I至III级响应行动

        4.1.2突发事件医疗救援IV级响应

        4.1.2.1IV级响应的启动

        4.1.2.2IV级响应行动

        4.2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及指挥

        4.2.1现场抢救

        4.2.2转送伤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4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告和发布

        4.5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5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评估

        6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保障措施

        6.1信息系统

        6.2医疗急救机构

        6.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6.4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伍

        6.5物资储备

        6.6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经费

        6.7其他保障

        7公众参与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8.2预案制定与修订

        8.3预案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健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和省、市《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市政府或省卫健行政部门请示上级在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其他需要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其他需要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其他需要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其他需要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县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健康局精心组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3.1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

        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驻局纪检组组长、县红十字会会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属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室、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援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保证医疗救援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办公室于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医政、疾妇股长为副主任,局中层干部为成员,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信息收集、传递、综合分析、参谋策划及起草相关文稿,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等日常工作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机构,负责配合与协助有关部门在本区域内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3.2成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现场组

        设医疗卫生救治工作现场组二个,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相关人员组成,每组各6—12人。组长由院长担任,医务科长任副组长,急诊科、内、外、妇、儿、传染科医护业务骨干为成员。服从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负责现场伤、病人员医疗救治及转运等工作。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现场组人员必须分组安排,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

        3.3成立医院院内医疗救治组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设院内医疗救治组一个,由分管业务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临床医护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转入相关科室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每个乡镇卫生院建立相应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组一个,负责本辖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3.4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突发公共事件疾病预防控制组,县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监督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公卫人员为成员,负责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5成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后勤保障组

        由县卫生健康局分管规财的负责人任组长,规财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疾控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分管后勤的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药品、试剂、器材、防护用品、救护车辆安排、调配等工作。下设后勤小组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一个,分别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3.6成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专家组

        由县人民医院院长任组长,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专家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或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骨干医技人员为专家组成员,负责提供政策、法规、医疗技术咨询和救治方案的审定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信息,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对培训计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工作方案等进行技术评估。

        (2)对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进行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3)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治措施进行技术指导、调整和评估。

        (4)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和总结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

        (5)专家组接受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行政的领导。

        以上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工作中如因人事变动,须变更上述机构成员,变动单位应在变动时将变更后的人员和增补人员名单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后备案。

        3.7应急联动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可以要求在本辖区内中央、省、市级有关单位承担与其职能对应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任务;可以按照程序报请军队、武警支援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4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1.1突发事件医疗救援I至III级响应

        4.1.1.1I至III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I至III级条件之一者,除启动IV级响应外,立即报县政府及市卫健委,再由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

        4.1.1.2I至III级响应行动

        县政府、县卫生健康局接到I至III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县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人员及救援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评估,同时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处理情况,请求上级支持和接受上级统一指挥。

        4.1.2突发事件医疗救援IV级响应

        4.1.2.1IV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的IV级响应:

        (1)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其他符合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一般事件(IV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4.1.2.2IV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关于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批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在必要时应当快速上报市卫健委,请求上级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及指挥

        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在实施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要接受县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病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共卫生机构应在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人员,开展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告和发布

        县医疗急救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应立即与相关主管部门衔接,组织相关医疗卫生力量迅速开展应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并启动信息收集核实工作,初步了解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波及范围、救援进展等情况。对达到上报级别的突发事件,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快捷方式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初次报告,在2小时内报送正式书面报告,重要情况等要随时更新报告。

        县卫生健康局在县政府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相关处置信息,配合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工作。

        4.5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组织专家评估后,县政府或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宣布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5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评估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终止2周内,要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通过总结和科学评估,提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6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保障措施

        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技术方案,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开展医疗救治演练。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形成健全的、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系,同时要做好物资储备、经费保障、队伍培训和演练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保障工作,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1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全县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各医疗单位应落实专人,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及时通知工作组有组织地奔赴现场,积极开展救援工作,提高救援成功率。同时配备电话、传真等通讯设备,公布联系电话号码,保持通讯畅通。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医疗急救中心(设在县医院)120

        县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办公室0826-6225896

        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办公室0826-6211626

        县中医院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办公室0826-6233510

        县疾控中心办公室0826-6211516

        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826-6211730

        6.2医疗急救机构

        在县人民医院建立医疗急救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设急救站,形成医疗急救网络,承担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任务。

        6.3疾病预防控制和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按国家规定全县建立统一疾病预防控制和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4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伍

        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面广量大,技术性强,各单位应加强应急队伍的人才建设,组织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相关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救治人员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水平。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对指挥、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后勤保障系统,从发送指令到集结救援队伍,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转送伤病人员、后勤保障全过程进行定时定点、定项目的实战演练,提高应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效率。

        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在公共场所举行的应提前通过媒体或其它方式公示,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县政府同意。

        6.5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紧迫性,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疾控中心应按要求配备各种基本医疗卫生设备、器材。

        (1)救护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疾控中心必须配备应急救护车一至二辆。救护车必须保持完好无损,加足汽油,整装待发。车内必须配备担架、备用轮胎。行车驾驶人员必须在规定地点上班、值勤,随叫随到。未经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驾驶人员不得将值班救护车开出指定位置。

        (2)专用医疗卫生急救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疾控中心至少配备医疗卫生急救箱各2个。箱内应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药品、器械等,定期消毒、更换,保证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消毒药品、器械。上述单位必须配备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消毒药品、器材。消毒药品种类应适用有效,大小喷雾器至少4-6具,胶靴、胶手套至少2-4套。

        (4)医护人员防护用品。如隔离衣、防护口罩、眼罩、长筒胶靴、胶手套等至少6-8套。

        以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药品、器材、消毒、防护用品除保证日常所需外,医院应有一定量储备,以备应急。

        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负责组织上述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物价。

        6.6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经费

        县财政部门负责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县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事故灾难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承担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安监部门或事故处理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县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县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6.7其他保障

        各级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应急设备、个人防护设备、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交通、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上述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宣传部门:组织广播影视、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进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民政部门: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科技部门: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技术研究规划,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医疗救援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和防护用品的生产、储备。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的组织、调运,保障市场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

        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县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爱众公司:负责为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提供供水保障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为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提供电力保障工作。

        军队、武警的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上级指令,支持和配合地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开展。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需要,组织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法规的制订以及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7公众参与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各地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急救卫生知识普及教育的重点对象包括:司乘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和武警官兵、旅游工作人员、宾馆服务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等,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

        各级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县卫生健康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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