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安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医改发〔2022〕1号)要求,结合武胜实际,县卫生健康局拟定了《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可在2023年1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05190635@qq.com。
附件: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7日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安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医改发〔2022〕1号)要求,结合武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因地制宜借鉴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积极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疾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医改推进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医改领导机构组织架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医疗、医保、医药的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推动县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加强综合医改研究谋划、政策制定、部门联动和工作统筹,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综合医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医改领导机构组长深入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调研。(县医改领导小组)
2.落实政府投入。根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落实政府办医疗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按照规定继续支持实施医疗机构“补短板”项目,逐步补齐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三大体系短板。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分配各级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时将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因素。(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3.加强“三医”联动。统筹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薪酬分配、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跟踪监测工作进展,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县医改领导小组)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4.打造健康都市圈。深化县人民医院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县中医医院与重庆市中医院合作,主动与重庆大型三级甲等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驻点指导、现场示教、远程会诊、专科联盟、进修学习等机制。建立与重庆跨界毗邻地区院前急救联动机制,实现120保障机制畅通,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合武区域血液应急联动保障机制,推动武胜深度融入重庆都市圈。
5.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规划要求,按照广安市“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规划,根据县域人口数匹配相应数量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前建设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1个、4个、6个。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指导公立医院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县卫生健康局)
6.健全中医药发展体系。加强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项目建设,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实施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7.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学历、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卫生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政策,鼓励本地高中毕业生签订培养协定,稳步增加全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生源。发挥全科转岗培训基地作用,持续选派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到市内外医院进修,提升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做好医学定向专科生考核招聘。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等政策,重点推进家庭医生与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履约。进一步发挥乡村医生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作用,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8.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落实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有关文件要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占比、诊疗量占比达到要求。(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9.增强医防协同。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或明确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按规定增加公共卫生人员,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卫生健康局)
(三)推动重点领城改革
10.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力争2022年底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00个,“十四五”期末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达到5类以上。积极落实国家、省际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实全省统一的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组织全县医疗机构按时上报国家和省际联盟每批次集采预约报量、合同采购量签定、合同采购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和库存管理,适应集中带量采购需求。强化药械集采结余留用政策落实,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政策要求,常态化开展新增价格项目立项评审,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及时收集汇总全县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请并初审,按时上报市医保局立项评审,加快推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探索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相关政策,综合考虑我市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宏观经济指标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调价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规则,依法依规调整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允许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成本调查、价格公示等简明易行的方式调查成本和听取意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重要项目价格执行情况,防止价格畸高畸低,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如实上报医疗服务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提供依据。(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1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全市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现实际付费。通过目标管理,实现DRG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70%。推进中医DRG分组并纳入DRG点数付费管理,落实对中医医疗机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的要求,针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县医疗保障局)
(四)构建分级诊疗格局
13.健全医联体管理机制。支持县人民医院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支持县中医医院与重庆中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理顺医疗联合体与举办方、监管方之间,以及医疗联合体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形成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强化举办方和监管方责任,加强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的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健全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和费用控制等措施,推动城市大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合理分流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健全患者上下转诊等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1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学习广安区、华蓥市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经验,稳步推进县人民医院与烈面镇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加强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和考核监管“五统一”的基础上,落实医保“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政策。(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15.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完善城市医疗集团运行、考核和利益分享机制,做实城市医疗集团,为区域内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探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一个总额”下医保支付管理改革,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的统筹区,在总额预算上对中医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进行适当倾斜。(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五)强化行业综合监管
16.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深入推进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将合理用药、合理耗材、合理检查等情况纳入医疗三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合理用药考核工作要求,把合理用药、规范诊疗情况作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全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依托市、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国家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宣贯。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与医疗质量控制、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医院等级评审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医院等级复审和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县卫生健康局)
17.加强医药费用监测。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合理增长机制,每年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收入、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药品费用等指标增长目标。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六)完善要素支撑体系
18.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模式。压实部门责任,探索建立县级卫生人才“编制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集中管理,进行动态调整。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使用人才专项编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鼓励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加大“县招乡用”推进力度,加强编制动态调整和结构优化,支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积极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19.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成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予以适当倾斜。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指导公立医院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保障医务人员获得稳定收入,突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探索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指导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探索有利于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积极性的薪酬分配政策,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计提奖励基金的情况,统筹平衡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规定保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和人员经费等,推动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收入逐步提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医改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作为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细化实化、落地见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稳妥有序、点面结合的原则,建立工作台帐,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工作台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附件: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工作台账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强化组织领导 |
调整完善县医改领导机构组织架构,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医疗、医保、医药的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 |
县医改领导小组 |
2022年底 |
县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加强综合医改研究谋划、政策制定、部门联动和工作统筹,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综合医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医改领导机构组长深入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调研。 |
县医改领导小组 |
持续推进 |
||
2 |
落实政府投入 |
根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落实政府办医疗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按照规定继续支持实施医疗机构“补短板”项目,逐步补齐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三大体系短板。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分配各级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时将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因素。 |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3 |
“三医”联动 加强 |
统筹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薪酬分配、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
县医改领导小组 |
持续推进 |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跟踪监测工作进展,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 |
县医改领导小组 |
2022年底 |
||
4 |
打造健康都市圈 |
深化县人民医院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县中医医院与重庆市中医院合作,主动与重庆大型三级甲等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驻点指导、现场示教、远程会诊、专科联盟、进修学习等机制。建立与重庆跨界毗邻地区院前急救联动机制, 实现120保障机制畅通,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合武区域血液应急联动保障机制,推动武胜深度融入重庆都市圈。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3年底 |
5 |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
贯彻落实国家、省“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规划要求,按照广安市“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规划,根据县域人口数匹配相应数量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前建设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1个、2个、6个。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指导公立医院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 |
6 |
健全中医药发展体系 |
加强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项目建设,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实施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
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
持续推进 |
7 |
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
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学历、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卫生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政策,鼓励本地高中毕业生签订培养协定,稳步增加全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生源。发挥全科转岗培训基地作用,持续选派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到市内外医院进修,提升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做好医学定向专科生考核招聘。 |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持续推进 |
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等政策,重点推进家庭医生与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履约。进一步发挥乡村医生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作用,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 |
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
8 |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 |
落实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有关文件要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占比、诊疗量占比达到要求。 |
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9 |
增强医防协同 |
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或明确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按规定增加公共卫生人员,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10 |
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
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力争2022年底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00个,“十四五”期末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达到5类以上。积极落实国家、省际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实全省统一的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
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组织全县医疗机构按时上报国家和省际联盟每批次集采预约报量、合同采购量签定、合同采购等工作。强化药械集采结余留用政策落实,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
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 |
2022年底 |
||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和库存管理,适应集中带量采购需求。 |
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
11 |
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
按照政策要求,常态化开展新增价格项目立项评审,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及时收集汇总全县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请并初审,按时上报市医保局立项评审,加快推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探索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相关政策,综合考虑我市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宏观经济指标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调价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规则,依法依规调整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允许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成本调查、价格公示等简明易行的方式调查成本和听取意见。 |
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重要项目价格执行情况,防止价格畸高畸低,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如实上报医疗服务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提供依据。 |
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
12 |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按照全市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现实际付费。 |
县医疗保障局 |
2024年底 |
通过目标管理,实现DRG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70%。 |
县医疗保障局 |
2025年底 |
||
推进中医DRG分组并纳入DRG点数付费管理,落实对中医医疗机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的要求,针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
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
||
13 |
健全医联体管理机制 |
支持县人民医院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支持县中医医院与重庆市中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理顺医疗联合体与举办方、监管方之间,以及医疗联合体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形成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强化举办方和监管方责任,加强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的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健全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和费用控制等措施,推动城市大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合理分流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健全患者上下转诊等机制。 |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
14 |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学习广安区、华蓥市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经验,稳步推进县人民医院与烈面镇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 |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
加强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和考核监管“五统一”的基础上,落实医保“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政策。 |
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
||
15 |
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
完善城市医疗集团运行、考核和利益分享机制,做实城市医疗集团,为区域内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 |
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探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一个总额”下医保支付管理改革,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的统筹区,在总额预算上对中医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进行适当倾斜。 |
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
||
16 |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
深入推进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将合理用药、合理耗材、合理检查等情况纳入医疗三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合理用药考核工作要求,把合理用药、规范诊疗情况作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全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依托市、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国家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宣贯。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与医疗质量控制、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医院等级评审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医院等级复审和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17 |
加强医药费用监测 |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合理增长机制,每年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收入、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药品费用等指标增长目标。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 |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
18 |
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模式 |
压实部门责任,探索建立县级卫生人才“编制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集中管理,进行动态调整。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使用人才专项编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鼓励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加大“县招乡用”推进力度,加强编制动态调整和结构优化,支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积极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 |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19 |
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
成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予以适当倾斜。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指导公立医院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保障医务人员获得稳定收入,突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探索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指导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探索有利于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积极性的薪酬分配政策,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计提奖励基金的情况,统筹平衡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规定保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和人员经费等,推动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收入逐步提高。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