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子头部-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人民政府

        中共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委办公室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 : 字号: [ ]
        分享:

        附件1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县城管委职责

        1.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

        2.对城市管理进行经费预算、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推进城市管理机制体制改革。

        3.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影响城市管理及秩序的行业领域做出整治和规

        划性决议。

        4.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听取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城管办职责

        1.贯彻落实城管委的决定,行使督促、检査、考核职能,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起草城管委议事规则和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拟定城市管理成员单

        位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提请城管委研究的议题,筹备组织城管委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负责将会议议定的事项分解交办,定期分析和通报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4.对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中涉及行政执法、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5.组织成员单位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

        6.协调处置城市综合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7.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县纪委监委

        1.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2.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

        1.统筹新闻媒体做好城市管理的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2.负责指导、协调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3.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各类公益广告的审核及投放工作,并出具书面文件。

        4.负责查处贩卖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等行为。

        5.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委目标绩效办

        1.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分值2分;指导城管委办公室制定目标考核细则,并强化结果运用。

        2.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落实工作缓慢的部门进行督查通报。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司法局

        1.负责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报备。

        2.协调、指导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配合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应急局

        1.依法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园区)及有关行业部门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行业安全监管。

        2.根据职责范围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发改局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

        2..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立项、施工图设计评审、通报、考核等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中行政事业收费的监督管理。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财政局

        1.负责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负责统筹将城市建设、市容管理、市政设施、违法建筑拆除等必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管理

        2.负责城市建设、维护管理资金的及时拨付和监督,保障县城管委办公室必需的日常工作经费。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交运局

        1.负责营运车辆车容、车身广告整洁,规范停放秩序,纠正运营车辆的违章行为与不文明行为。

        2.负责对城区洗车、修车行业的规范管理。

        3.负责治理非法运营,打击黑车,协助打击黑摩的、三轮车违法运营。

        4.负责督促指导做好辖区汽车客运站的市容环境秩序及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城区内公交车站台、共享单车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所属充电桩的管理维护。

        6.负责管理、维修城区公交车站台(含站台内的标语口号、广告宣传、照明设施等)。

        7.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人社局

        1.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切实维护城市协管、环卫工人等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县公安局

        1.负责查处阻碍、妨碍综合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查处城区街道贩卖假证、制售假发票、私刻印章及当街销售管制刀具、仿真枪等违法行为

        3.做好天网工程,电子警察,涉及公安标识杆、标识牌、宣传牌、治安岗亭等各类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整洁完好,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4.积极配合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

        5.加强对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流浪犬只、封建迷信”等行为的治理与执法。

        6.负责城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7.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县住建局

        1.负责对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功能。

        2.加强城市建设工地管理。对建筑工地内建筑质量、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施工扬尘等实施日常监管和规范管理。

        3.负责城区市政设施(交通、文体、环卫设施除外)、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的施工维护监管,对城区供水、燃气设施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园林设施维护、绿地施工保洁(其他行业部门和县环卫管理所保洁的除外)。

        4.负责公共人防工程及相关设施等维护管理(移交的除外)。

        5.经县政府同意后,负责将建成的市政道路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实现建设与管理的无缝对接。

        6.负责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小区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装饰装修协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内违法建设的源头监管,规范小区、门市、住宅、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物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规范堆放和处置管理。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小区内既有建筑立面的维护、地下管网的维护。负责督促指导小区和开发商加强小区车辆秩序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7.负责城区道路、广场、绿地开挖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开挖后的恢复质量。

        8.负责城区内交通信号灯的建设。

        9.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负责按照《城市市容标准》做好待开发地块、储备地块的日常管理。

        2.加强临街建筑物立面和住宅小区、各类建筑物配套的市政、夜景灯光及其他室外设施的规划审批,做到与建设工程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危房改造、临时建筑进行规划审批。

        3.做好城区各类综合市场、停车场(停车位)等市政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

        4.负责城市居住小区、城市公共区域、公园、广场等垃圾收集设施,片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规划。

        5.负责建筑垃圾弃土场规划选址,弃土完成后开发利用。

        6.负责审查建筑设计方案,杜绝因设计缺陷引发业主乱搭乱建行为。

        7.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县农业农村局

        1.负责加强城区对农用车辆的门店销售、停放秩序管理、查处农用车辆违规上路及违章行为。

        2.加强对生猪集中宰杀点的管理,负责城区其他鲜活牲畜宰杀点的检疫、流行病学调研。

        3.负责城区犬只免疫,并发放《犬只免疫证》;加强对宠物诊所的管理;组织对狂犬、流浪犬、无主犬尸体无害化处理;指导监督养犬人对犬尸体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县卫健局

        1.组织、实施城区集中除“四害”活动。

        2.负责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和城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监管、落实、处置。

        3.负责组织开展“创卫”工作。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市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和落实各项市场管理制度。

        2.依法对餐饮服务行业实施监管,依法查处将餐厨垃圾作为原材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

        3.按照城市管理标准要求,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规范管理。

        4.负责查处城区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相关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协助查处、规范流动摊点;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设置市场消防通道,整治占用市场消防通道的行为。

        5.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张贴广告、路面涂鸦的行为。

        6.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县生态环境局

        1.负责对城区油烟、噪音、大气、水源等污染源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加强污染源、污染物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依法对城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进行查处。

        2.负责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开展行业领域内的环境治理工作。

        3.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洗车、洗衣、垂钓行为的监管。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县水务局

        1.负责组织城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城区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2.督查检查城区河道防洪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对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3.负责城区河道水面保洁。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县商务局

        1.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加强农贸综合市场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增加市场容纳量,满足市场内服务承载能力。

        2.加强城区行业专业市场(废旧品收购、机动车辆销售等行业)的规划与监管推进便民服务商业网点合理设置建设。

        3.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履行城市管理义务。

        4.负责督促指导商场、宾馆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县民政局

        1.负责城区地名、域名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地名网络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指导标准地名的备案、使用和更换,使之符合《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2.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需要救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协助公安、卫生、残联等部门做好困难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县文广旅局

        1.负责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督促城区娱乐场所和重大文化活动遵守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规定。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文化娱乐场所。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县综合执法局

        1.负责县城管委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2.对沿口镇政府以及县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对城市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督,并对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建议。

        3.负责城区的违法建设、市容秩序、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市管理工作。

        4.负责对违规开挖、破坏绿地,违规砍伐或破坏园林苗木(含乔木、灌木、地被等)的行政处罚。

        5.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完成生活垃圾桶分类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清运

        6.负责城区公厕、环卫设施、路灯、景观灯、音乐喷泉、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店招、路名牌(含路名灯箱)、隔离护栏(含非机动车停车架)的维修维护工作。

        7.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的管理维护(移交的除外),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杂物。

        8.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县教科体局

        1.负责牵头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督促指导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负责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县经信局

        1.负责加强对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通讯运营商的管理,督促通讯运营商及时维修或拆除相应破旧的通讯设施,定期督促清除设施上的“牛皮癣”;规范通讯线缆的设置,及时治理凌乱通讯线缆,保持天际线通透

        2.负责督促其他工业企业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企业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3.负责城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建材加工业的治理及搬迁。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县经开区管委会

        1.负责督促园区内工业企业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做好企业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2.负责做好园区在建区域的管理,保持在建区域整洁卫生,已建成区域要按照程序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向相关部门移交,做到建设与管理无缝对接。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工业项目和经开区管委会所建项目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和制止。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县融媒体中心

        1.负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正面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负责对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宣传,对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并适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3.负责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适度监督和曝光。

        4.责城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公共设施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整洁完好。

        5.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沿口镇人民政府

        1.负责落实辖区“街长制”“门前五包”责任制,引导市民自觉参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网格管理工作

        2.负责无物业小区及楼(院)落内的环境卫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秩序整治工作;负责非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负责城乡结合部(非建成市政道路区域,下同)的环境卫生治理,综合整治在城乡结合部焚烧垃圾、秸秆、废弃物等行为;负责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清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4.负责制止小区及楼(院)落内烟熏腊肉、畜禽养殖、祭祀、殡葬、擅养犬只等不文明行为。

        5.负责加强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

        6.统筹管理城区广场舞、露天KTV活动群体,合理划定活动区域,规范广场舞、露天KTV娱乐活动行为。

        7.负责城区门牌号的设置安装维修工作。

        8.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和制止;负责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风险评估以及维稳工作。

        9.负责城市街道建筑立面墙体安全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治维护监管。

        10.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实施工作,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2.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车辆违法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车载游商综合整治。

        3.配合相关部门对公共停车场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负责清理整治县城区范围内乱停乱放各类报废机(非)动车辆(含僵尸车)和长期占道停放的无主车辆。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区商砼车、建渣(材)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的查处工作。

        5.负责交通信号灯的管理、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整洁;指导交通信号灯的建设。

        6.负责指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设置交通事故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7.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占用城市道路施工、道路开挖。

        8.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县消防救援大队

        1.配合做好城市消防的规划。

        2.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城建、市政公用等部门建设、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

        3.牵头整治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指导行业部门和乡镇做好小区、市场的消防通道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县光明公司

        1.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街道开挖手续,围挡作业,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区域的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建渣及堆码物,施工完成后恢复街面原貌。

        2.负责将建成的市政道路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程序经县政府同意后移交相关部门,实现建设与管理的无缝对接。

        3.负责运营和管理维护城区大型户外广告位(含单立柱广告位、LED广告位、楼顶广告位等),并进行安全评估,每年底将安全评估报告交县城管办备案。

        4.负责弃土场的配套建设和日常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并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5.负责垃圾中转站的管理维修及日常运行工作。

        6.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县邮政公司

        1.负责全县邮政报刊亭的定点经营,监督报刊亭改变位置经营、扩大范围经营、占道经营;督促经营者保持报刊亭整洁美观,无张贴、无涂画,保持报刊亭完好。

        2.负责督促各邮政网点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保持网点周边干净整洁。

        3.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县供电公司

        1.负责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街道开挖手续,围挡作业,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区域的卫生,及时清理建渣及堆码物,施工完成后恢复街面原貌。

        2.负责按规定程序开展电缆线、用电设备入地,清理凌乱的电缆线,保持天际线通透。

        3.负责城区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清除用电设施表面牛皮癣,保持干净整洁。

        4.负责城区供应电力的应急预案。

        5.负责违法建设过程中及违建强制拆除现场的断电工作。

        6.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二)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负责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街道开挖手续,围挡作业,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区域的卫生,及时清理建渣及堆码物,施工完成后恢复街面原貌。

        2.负责通讯线缆入地,清理凌乱的通讯线缆,保持天际线通透。

        3.负责所属设施的日常维护,拆除破损未使用的箱体设施,定期清除配电箱设施表面牛皮癣,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4.负责违法建设过程中及违建强制拆除现场的断网工作。

        5.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三)武胜爱众燃气公司

        1.负责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街道开挖手续,围挡作业,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区域的卫生,及时清理建渣及堆码物,施工完成后恢复街面原貌。

        2.负责所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清除管线设施表面牛皮癣,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3.负责违法建设过程中及违建强制拆除现场的断气工作。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四)武胜爱众水务公司

        1.负责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街道开挖手续,围挡作业,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区域的卫生,及时清理建渣及堆码物,施工完成后恢复街面原貌。

        2.负责所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清除管线设施表面牛皮癣,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3.负责违法建设过程中及违建强制拆除现场的断水工作。

        4.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县单位考核情况抄报相应市级主管部门。本文中未尽职责,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职责执行



        附件2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为健全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城管委”)议事决策机制,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议事和决策的民主性、合法性和科学性,提高协调效率和决策的实效性,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县城管委是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城市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和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

        (二)对城市管理进行经费预算、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推进城市管理机制体制改革。

        (三)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影响城市管理及秩序的行业领域做出整治和规划性决议。

        (四)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听取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五)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规则所称城市综合管理是指依法维护城市基础功能,管理城市公共空间,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城管委审议和议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四条县城管委设主任1名,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设常务副主任2名,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设副主任5名,由县政府其余副县长担任。

        第五条县城管委下设办公室,承担县城管委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办公室主任1名,由县综合执法长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县城管委办公室在县城管委领导下,负责处理县城管委日常事务。

        第六条县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依照分工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

        第三章议事制度

        第七条县城管委议事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八条县城管委全体会议主要审议下列事项:

        (一)研究拟定城市综合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城市综合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制定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

        (四)县城管委专题会议提交审议的事项;

        (五)修订本议事规则;

        (六)县委县政府责成审议的其他事项。

        县城管委全体会议定期召开,每季度1次,特殊情况下主任可应急提议召开。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召集,参会委员不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第九条县城管委专题会议主要审议下列事项:

        (一)审定年度城市综合管理资金预算方案;

        (二)审查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三)审定重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四)总结阶段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城市综合管理重点工作;

        (五)审定县城管委全体会议授权审定的其他事项。

        县城管委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召集,参会委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县城管委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审议城市综合管理事项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议题准备

        1.会议议题由县城管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会前向县城管委办公室提出,并提交相关议题材料。

        2.县城管委办公室对收到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县城管委办公室将收集的会议议题、相关材料及初步审查意见报主任或受委托的常务副主任审定。

        4.县城管委办公室根据审定的议题,作好会议准备,议题的有关材料和会议通知应于会前1日发送到参加会议的各位委员。

        (二)会议议程

        1.县城管委办公室介绍议题内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2.与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

        3.县城管委主任或受委托的常务副主任决策;

        4.需对会议议题进行表决时,一般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非重大事项表决过半数即为通过,重大事项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委员同意即为表决通过。

        经县城管委主任或受委托的常务副主任同意,县城管委在必要时可通过文件传阅的方式开展工作,获得规定人数以上的委员书面同意通过的文件,与以县城管委会议方式通过的决议(纪要)效力同等。

        5.对有重大异议的议题,一般应在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县城管委审议。

        (三)会议纪要

        1.县城管委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送县城管委主任或受委托的常务副主任签发。

        2.会议纪要作为开展有关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依据。

        3.县城管委办公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和会议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督查协调情况。

        第十一条县城管委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经会议召集人决定可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列席会议的代表可以参加讨论、发表意见,向会议介绍有关审议事项的情况,解答委员的提问,但不参加表决。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各位委员应按规定参加县城管委全体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向县城管委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第十三条各位委员在审议工作中,应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应坚决执行,并做好有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县城管委会议资料属于内部资料,参会委员应妥善保管。若会议资料被列为密级文件,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有关县城管委会议资料的查询,由县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统一答复,委员不得透露会议的详情和内容。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由县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公开。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则及规则的修改经县城管委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规则由县城管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城管办)是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城市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县城管委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条县城管办设在365bet体育投注网站_365骑士版app下载_365betvip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县委目标绩效办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信、沿口镇政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及县综合执法局其他班子成员副主任,主要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县城管办在县城管委领导下,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城管委的决定,行使督促、检査、考核职能,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起草城管委议事规则和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拟定城市管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提请城管委研究的议题,筹备组织城管委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负责将会议议定的事项分解交办,定期分析和通报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对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中涉及行政执法、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组织成员单位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

        (六)协调处置城市综合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七)完成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四条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县城管办工作会议、专题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议、现场工作会议、县城管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委的工作部署,及时沟通县城管委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事项的落实。会议由县城管办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根据县城管委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指示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拟定。召开的各项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根据会议议题内容,由县城管办主任签发,并抄送城管委各位主任及副主任。

        第五条协调联络。建立县城管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协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参加县城管办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督促指导。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县城管委各成员单位落实县城管委(办)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县城管委成员单位提出的城市管理事项及重要问题,向县城管委提出建议措施。抓好县城管委重要工作部署、意见和领导批示等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第七条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经城管委主任同意后,报送县委目标绩效办,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细则由县城管办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 彭小峰
        上一篇 :
        下一篇 :
        Title

        回到顶部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