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加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2月27日上午,县妇联联合司法局等单位在会展中心广场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别人拖欠我工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符合援助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比如家庭经济困难的,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现场,巾帼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回答群众的咨询,对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经济困难审查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拉近了《法律援助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下一步,县妇联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普法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