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关于已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19日、2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21日-2022年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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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沿口镇东街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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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合武共建产业园街子产业新城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 |
广环武审批〔2022〕1号 |
2022.1.19 |
2 |
医疗卫生材料产品生产项目 |
广环武审批〔2022〕2号 |
2022.1.20 |
附:审批文件
广环武审批2022.1号合武共建产业园街子产业新城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